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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区别是什么?定期定额转为查账征收如何申报?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3-01-19 14:09:35

2、纳税主体: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3、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

各地对定期定额征收根据本地实际要求不尽相同.以山东省为例:

1、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核定销售额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作为起征点,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6年8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2日.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由税务机关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定期定额转为查账征收如何申报

改为查账征收安有专业的财务人员申报缴纳税额。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根据凭证登记账簿,出具财务报表。需要根据账务编制财务报表。增值税根据所取的进行发票 和开具的销项发票来申报附加税以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申报财务报表就根据做账的报表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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