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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如何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范围?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3-02-15 15:28:07

(十四)第14栏“期末未缴费额”:反映本期期末应缴未缴费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其中,“欠缴费额”反映已形成的欠费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与“本月(期)数”相同。

(十五)第16栏“本期应补(退)费额”:反映本期应纳费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

(十六)第17栏“本期检查已补缴费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已补缴的费额。

文化事业建设费范围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如下:

(1)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酒吧等;

(2)广告业。是指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电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哪些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1、广告代理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广告发布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广告宣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广告播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5、广告展示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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