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约束企业确实将搬迁补偿款用于再生产,税收对企业搬迁补偿款推迟确认收入在时间上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搬迁补偿款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补偿款余额应并入完成搬迁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年期满后,如果企业仍未完成搬迁,即使在搬迁规划确定的计划内,在规划搬迁次年起的第六年,也要将搬迁补偿款余额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纳税。
收到补偿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赔偿款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超出损失的部分: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运输单位的赔偿款会计分录
发生毁损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运输单位赔款
贷:在途物资
收到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运输单位赔款
物流公司赔偿款的会计分录
导致部分货物破损:
借: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其他应收款——物流公司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将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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