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是可以开发票的。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从这条规定看,企业发生了真实业务,就应该开票并纳税,并没有提到必须是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才可以开票。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当然,如果是长期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各地税务局的要求是不统一的,建议去当地做好备案工作。
个体户经营范围外的能开票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老务的纳税人,以及以提供货物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除(1)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低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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