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本月收到一张销售方今年开具的发票,发现对方开具的发票上纳税人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号不一致,和对方沟通要求换开,对方回复该张发票属于合格的票据,是因为三证合一时修改的税号,税务机关是认可的。请问,我司收到该张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的税号不一致,能否正常使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第四条规定,如果企业属于改革前已经领取了税务登记的企业,在变更后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么原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此时就会导致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号与新的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符合规定。
因此,如果对方是由于上述因三证合一而导致的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号与发票中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那么允许贵司正常使用该张发票。如果对方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那么贵司取得该张发票属于不合规票据。
发票上盖了老税号的章怎么办
盖旧章发票无效的,建议作废后重新开具.肯定有影响,原则上讲,税号变更后,老的发票专用章,就不允许使用了,应该用新的发票专用章,所以,开的发票用老杜 税号章,肯定用影响.
三证合一后,国税系统还是默认旧税号的,所以开 出去的发 票依然能使用. 在国税系统变更到新税号之前(专管员会通知你的),建议将所有的进项发票认证,变更之后,国税的扣款协议需要重新签订,开票系统需要升级(开出去的发 票税号就会变成新 税 号了,有些地方可能不用升级,具体参考当地或者询问专管员),发票专用章需要重新刻录,进项发票的自己的税号需要变成新税号(要及时通知客户,不然旧税号可能会影响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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