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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会计如何处理?投资性房地产和租赁的区别?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3-02-16 14:56:55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和租赁的区别

投资性房地产与经营租赁的区别:含义不同,范围不同。一、含义不同:投资性房地产指的是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经营租赁则包括了投资性房地产、出租设备、出租周转材料、出租知识产权等。二、范围不同:经营租赁的范围要比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要大多了,应为经营租赁可以是出租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出租建筑物还可以是出租机器设备,但经营租赁中出现出租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时应按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而出租机器设备时候则要按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来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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