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意图不同。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明确,持有时间短,是为了短期之内进行交易,赚取交易差价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限就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明确。
(2)初始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则是计入了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
当然,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形式不同,计入的账户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的,交易费用可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的,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计量,所以交易费用应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均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3)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均以公允价值来计量,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则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金融资产资产减值的处理不同。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差异
1、取得两类金融资产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有所不同。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这里所指的交易费用一定是与取得金融资产相关的、新增的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该类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2、企业在持有这两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但这两类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区别。
就企业拥有的权益类金融资产来看,无论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债券类金融资产在计息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同时确认为企业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来确认企业当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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