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研发费用不能够加计扣除。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文件中,以负面清单方式列举了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它们是: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研发费用中房屋折旧能否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房屋的折旧费用不在企业所得税规定的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内,不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中。
而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厂房的折旧可以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中,但仅限于研发活动所用的厂房。
综上,如果贵司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则该研发专用的房屋折旧费用属于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但不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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