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3.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4.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
5.企业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取得合法真实的支出凭证.
佣金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佣金收入,一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要计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方预扣预缴。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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