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资金要求?
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应通过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同时开立或选择开立其中任何一个账户。同时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外债、对外放款融出入资金应经由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仅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或仅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外债、对外放款通过该账户办理。国内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可以是多币种账户,允许日间及隔夜透支;透支资金只能用于对外支付,收到外汇资金后应优先偿还透支款。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但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跨国公司内部资金转移的形式有
1) 商业信用:子公司延期偿还从母公司得到的商品和服务的贷款
(2) 股息汇款:国外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的一种常用方法,但往往受税率水平和汇率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政府可能限制股息汇款。
(3) 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当子公司获得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技术、商标或其他资产的许可授权,特许权使用费的支取便成为资金转移的一个有效方法。且由于特许权使用费被视为成本,可以有效抵减税收。
(4) 弗罗廷贷款/掩护贷款(fronting loan),是指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利用一家大型国际银行作为金融中介进行的贷款,在弗罗廷贷款中,母公司将资金存入一家国际银行,然后银行将同一金额贷给国外子公司。对银行而言,该项贷款无风险,完全以母公司存款的形式为抵押品。银行利润率=向国外子公司收取的借款利率-母公司支付的存款利率。弗罗廷贷款有以下两个好处:①避免了外国政府对公司内部直接贷款的限制。②也能提供避税的优势,由避税港的一家银行发放的。
(5) 转移价格/转移定价/公司内部定价:是指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在同一个跨国公司内部出售商品和服务时,彼此采用的内部交易价格。可以将利润从所得税税率高的国家转移到低的国家。A(高所得税)以低转移价格出售商品至B(避税地)B再以高转移价把商品出售给C。
(6) 资金汇集:将多余资金集中起来,存放在区域性存管中心或全体性存管中心然后再将这些资金调拨到需要资金的子公司或进行投资。好处如下:
第一,通过现金池集中化,可以减少流动性账户规模,从而将多余的资金进行收益更高的长期投资。
第二,大额存款的利息率往往高于小额投资的利息率
第三,如果集中存款位于一个主要的金融中心,管理层易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收益更高的短期投资。
第四,存管中心可以集中专门技术和金融服务,为企业子公司提供更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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