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到行程单的定义。行程单指的是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凭证。由 国家税务总局、民航总局规定(国税发[2006]39号)可知,行程单其实就是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一种报销凭证。
行程单既是专用发票,也是运输凭证。假设已经开具了行程单的情况下,其总额发票不得开具。机票行程单相当于发票,每张只能开一次,如果再次开具发票,就成了重复报销了。
综上所述,飞机发票和行程单是不可以同时开的。
飞机发票和行程单的区别
1. 性质不同:
机票发票是一种正式的销售凭证,是机票的购买者与机票出售方签订的留存凭证。而行程单是一种旅行凭证,是旅客在机场值机过程中,由航空公司提供的证明旅客已经购买了机票、订座成功的文件。
2. 用途不同:
机票发票可以作为购票人报销机票费用的依据,是购票人与公司结算机票费用的凭证。而行程单则用于证明旅客已经购买机票,是旅客在办理边检、入住酒店、领取报销或者公费旅行费用的依据之一。
3. 内容不同:
机票发票包含了票价、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费等费用信息。而行程单是旅程信息的汇总, 包括起点和目的城市、航班号、起降时间、舱位、服务类别等信息。
4. 颁发方式不同:
机票发票和行程单都可以由机票销售方或航空公司开具。但机票发票往往在购票成功后,由销售方或航空公司将发票寄送给购票人。而行程单可以在值机柜台、网上自助值机、手机客户端等渠道获取。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