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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财政票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什么要求?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3-02-08 15:24:14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财政票据可以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三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取得的财政票据属于外部凭证,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综上所述,如果取得的财政票据属于非应税项目,而且是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什么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 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 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 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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