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司取得的“ETC预付销售*ETC卡充值费”发票是预付款性质,并未实际发生费用,因此不能计入费用科目。在取得发票时,需要先计入预付账款,等实际支出时再转入到费用科目。
由于未发生实际业务,所以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建议公司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去充值机构开具实际通行记录的消费清单,凭消费清单和充值费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在充值时没有开具发票,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
etc充值发票和消费发票有什么区别
充值发票指充值后实时开具,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税率栏为“不征税”,不能进行抵扣。
消费发票指充值后未索取充值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的发票。根据车辆实际通过收费公路性质属性不同,分别开具可以抵扣的征税发票和不能抵扣的不征税发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发票在充值后,索取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后,实际发生通行费用时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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