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可见,企业在零售食品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规定条文参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零售行业为什么不能开专票
零售完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情况不开:
1.由于对方(主要是客户)不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由于自己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且对方不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个人和个体户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的供应商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公司,因而公司不能抵扣,所以开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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