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因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而取得销货方给予的补偿款等折扣、折让行为,可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转交销货方,销货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货方依据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中转出。
销售折扣怎么入账
折让直接冲减收入、销项税和应收账款。如果是现金折扣时,总额列收,现金折扣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冲减应收账款;如果是商业折扣时,是按照总额减去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列收,商业折扣不再单独作处理。
销售折扣,是指企业采用赊销方式时,鼓励消费者多买而采用的销货折扣。
折让就是冲减已有的金额,既增值税发票已开且不能作废,这样的话,由购货方出具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折让冲销。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或订单的金额大,去掉零头(如:1000023.00RMB 买家要求23元去掉)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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