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b.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c.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d.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e.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f.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g.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h.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
增值税的发票包括几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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