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
自制原始凭证有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的有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职工薪酬表、折旧计算表、材料验收单、产品入库验收单、销售发货票、发出材料汇总表、企业职工出差向单位借款填制的借支单、工资费用结算单、制造费用分配表等,这些自制原始凭证可以被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凭证名称:如,入库单、领料单、工资表等。
2、经济业务的内容:如,发放工资、收取款项等。
3、经济业务的数量:一是价值量,二是实物量。
4、经济业务的当事人和当事单位:如,工资表上要写明某车间或某科室的职工工资,转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的当事单位就是本单位。
5、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时,都有其特定的责任人:如发工资,责任单位就是会计部门;责任人为发工资人、领工资人、工资制表人和考勤人员。收款收据反映的经济业务的责任人是付款人和收款人。
6、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原始凭证的填制时间。
自制原始凭证的种类包括
1、一次凭证:指企业一次填制完成的或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自制原始凭证;
2、累计凭证:指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随着经济业务的多次连续发生并分次填列的连续反映某一种经济业务,以及能够多次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
3、汇总原始凭证:指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为简化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将一定时期内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管理要求汇总编制的,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体发生情况的自制原始凭证;
4、记账编制凭证:指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所编制的自制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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