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上处理很简单。
因为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做账的,只要是在记账期内已经发生或者应该负担的费用,不论这个款项是不是支付,都应该作为费用处理。
如果这个业务是2021年的,费用归属期是2021年,那么在会计上就应该将该笔费用入账,凭证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这一步相信不少人都没问题,问题就在税务处理上,主要是在所得税方面。
会计上入账了这笔费用,企业所得税上并不一定会认可这笔费用,发票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凭证,具体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这里不再赘述条文。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会难倒不少人。不少人就会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既然税法上都不认可,那我会计上干脆不做账,保持与税法一致,这就是典型的用税法的思维来做账。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税法上已经有所考虑。那就是对于这种跨期发票,只要在第二年的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就允许扣除。
也就是你在2021年入账了这个费用,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发票,在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了发票,将这张发票贴到2021年对应的凭证后面就可以了,汇算清缴时是允许扣除的,也不会因此做纳税调整。
跨期两年的发票能否入账
跨期两年的发票能否入账?
跨年的发票可以入账的.
企业真实发生的费用,如果报销及时,可以在当年据实扣除;而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总会存在部分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能在年度结账前取得发票,或虽已取得发票但来不及在年度结账前报销的情况.很多企业将此部分费用支出在次年报销时计入次年的损益,从而形成了跨期发票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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