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可以作为留抵,供下期或以后抵减。
财税[2012]15号: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购买税控设备发票抵减增值税,没有时间限制的,抵减时,应交增值税税款要大于可以抵减的税控设备款、一次用完。所以税控盘抵扣是可以下一个季度抵扣的,不受限制。
税控盘抵扣增值税在主表中怎么填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需要将当期发生的税控设备费及服务费抵减金额填写在第1栏第2列及第3列中,将本期需要使用抵税的金额填写在第4列中.若本期应纳税额小于可抵减金额,将本期应纳税额填写在第4列中,余额填报在第5列中.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选择"0001129914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其它栏次填报与附表四相同.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将会根据附表四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本期实际抵减税额"自动带出数据进行抵减.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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