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认证后没有申报抵扣进项税,以后记账就不能再抵扣了.那么本月你账面上的存货,比实际的存货少,下月要进行补录入进行调节达到账实相符
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申报期内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
不用处理,下个月将该进项发票认证纳税后余额会自动冲抵.
待认证的进项税如何记账
一般纳税人单位发生的待认证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今后认证抵扣的时候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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