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知识 > 内容页
转账支票的效力如何审查?银行汇款凭证可以作为起诉条件吗?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3-01-09 16:48:22

1.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就发票人和收款人来讲,就是是否具有票据能力,即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对支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无特别规定,可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确认.而付款人,无论国外或我国都规定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经营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否则支票无效.付款人能否作为诉讼当事人,笔者认为,由于付款人的付款行为是基于付款人与发票人之间的一定的约定,这种关系是民法上的法律关系,付款人是否按约定付款或拒付,不是票据纠纷案件审理的内容,故付款人不应成为空白支票纠纷诉讼中的当事人.

2.是否具备规定的格式.各国票据法一般都规定了各种票据格式和必须使用统一用纸,否则票据无效.我国《银行结算办法》第8条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如不使用银行统一印制的支票用纸,该支票即无效.

3.支票记载是否得当、完全.如对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或缺记、记载了禁止性记载事项,该票据即无效.涂改过的支票也无效.

4.印鉴是否真实有效.各国票据法均规定,支票必须由发票人签名方生效.由于我国习惯使用图章,特别是企业、团体签发的支票,必须使用法人的正式印鉴或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支票上的印章系伪造,支票无效.发票人如主张该印章是他人违背本人意思所盖用(如盗用印章),应负举证责任.一般常见的是发票人签发空白转账支票后遗失.因该支票遗失而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应视为原印鉴有效.发票人仍应对已签发的支票的善意持票人(收款人)承担支票上的义务.

银行汇款凭证可以作为起诉条件吗

如果转款的账户是对方本人账户,可以证明他作为债务人收到借款,这样的转账单是可以作为凭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