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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其他应收款核算指南?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是什么?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2-12-05 10:54:45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包括: 各种应收的赔款、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 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记本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是什么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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