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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变更是什么?纳税义务人和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2-11-16 08:40:22

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变化,进而引起纳税义务的变化。其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1)纳税人自身组织状况发生变化。例如,某国有企业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其由缴纳企业所得税改为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例如,某企业销售额大幅度增加后,纳税期限可以适当延长。(3)税法的修订。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适用税率由55%降为33%。(4)不可抗力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通常能够得到一定的减免税或延期纳税照顾。与税收法律关系变更不同的是,当纳税主体灭失后,税收法律关系发生变化,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纳税义务却可以继承。

纳税义务人和纳税人的区别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当纳税人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给他人的,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被转嫁或转移的他人才是真正的负税人。在不存在转嫁或转移的情况下,纳税人同时就是负税人。

存在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价格和价值背离引起的税负转嫁或转移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国家为了调节产业,有计划的将一部分的税负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例如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些商品的市场需求大于厂家的供给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价格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得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纳税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而扣缴义务人只是因为与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经济联系,法律便赋予其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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