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为了规范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钢铁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钢铁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钢铁企业参照执行。中华会计网校的学员们是否对此感兴趣呢?下面整理该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该制度包括总则,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共4章内容。
该制度规定,钢铁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1、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2、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置成本中心;3、以成本中心为基础,归集成本费用;4、对成本中心成本费用进行分配和结转,计算产品成本。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可以采用基于工序的作业成本法进行核算。
该制度规定,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包括炼焦工序产品、烧结球团工序产品、炼铁工序产品、炼钢工序产品、轧钢工序产品、辅助工序产品等6类产品。
钢铁企业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1、原料及主要材料,2、辅助材料,3、燃料和动力,4、直接人工,5、制造费用。
产品成本费用要素包括:1、原料及主要材料费,2、辅助材料费,3、燃料和动力费,4、人工费,5、折旧费,6、运输费,7、维护及修理费,8、财产保险费,9、办公费,10、差旅费,11、会议费,12、外委业务费,13、低值易耗品摊销,14、租赁费,15、机物料消耗,16、劳动保护费,17、排污费,18、信息系统维护费。
该制度对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做了详细的规定。钢铁企业设置成本中心进行成本核算。其中,对原料及主要材料成本、辅助材料成本、燃料和动力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回收物料及能源冲减成本等产品成本的归集方法做了具体的规定;对制造费用、辅助生产成本、产成品成本的分配和结转作了规定;对采用作业成本法的钢铁企业的成本核算作了详细规定;还对副产品成本、停工损失等特殊项目成本的确认作了规定。
成本核算的重要原则是什么成本核算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可靠性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重要性原则。
5、一致性原则。
6、分期核算的原则。
7、权责发生制原则。
8、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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