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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形式选择?房屋租赁有哪几种形式?
来源:财务网     时间:2023-05-11 15:56:40

对于融资性租赁,由于会计处理要求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作为一种表内筹资方式,会给承租人带来不利影响:由于企业债务金额上升,已获利息倍数、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股本收益率等指标就会下降,资产负债率就会上升.承租人一般不欢迎租赁合同被划分为融资租赁,那么如何才能规避呢?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对租赁的分类,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因素;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察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来具体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一般在租赁合同中不要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和廉价购买权问题,或将租赁期设定为租赁资产有效经济年限的75%稍短一些即可,这样可以避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

房屋租赁有哪几种形式

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

(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 租金 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

(2)预租:预租是指 开发商 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 预售许可证 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

(3)转租:转租是指 承租人 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

(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 房屋所有权 人委托他人或 中介 机构将房屋出租。

(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

(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 房屋租赁合同 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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