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小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项目,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出售、毁损和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偿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预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收购买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3)“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4)“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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