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
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静态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
如果由建设期,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建设期+静态回收期
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
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根据累计现金流量来确定回收期(收回前一年年数+差额/当年流量)
优点:计算简便;容易为决策人所正确理解;可以大体上衡量项目的流动性和风险。
缺点:忽视了时间价值,把不同时间的货币收支看成是等效的;没有考虑回收期以后的现金流,也就是没有衡量盈利性;促使公司接受短期项目,放弃有战略意义的长期项目。
动态回收期是的计算公式:P't =(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固定资产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是:投资回收期=初始投资额/一期现金流量。
1.Ct为t时期的现金流入量,Co为初始投资额,在投资项目各期现金流量相等的情况下,只要用投资的初始投资额除以一期的现金流量即可。
2.如果投资项目投产后每年产生的净现金流入量不等(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则需逐年累加,最后计算出投资回收期。
3.投资回收期指标所衡量的是收回初始投资的速度的快慢,其基本的选择标准是,在只有一个项目可供选择时,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要小于决策者规定的最高标准。
4.如果有多个项目可供选择时,在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小于决策者要求的最高标准的前提下,还要从中选择回收期最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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