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2、补偿原投资者享有的权益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另外,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这样就产生了资本溢价。
3、企业重组活动中所产生
在企业重组活动中,新投资者为了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一般有哪三种情况
资本溢价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外币投资由于汇率变动,记账汇率大于设定汇率所影响的差额;二是企业再次筹资,新投资者按企业实收资本与留存收益的比例出资时,出资额中超过实收资本(比例)的差额;三是股份制企业超面值发行的差额。其帐务处理的共同特点是收到投资及其差额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帐户,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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